其实房产税呢,早在2011年就开始实行了,上海和重庆是最早的试点单位,现在网上谣传的房产税实际上那个不叫房产税,很多人是误解了,那个是叫房地产税,多了一个字,注意甄别,意义不同,而且这个房地产税同样的还没有立法,还没有实行,这里着重讲的是关于上海这边的房产税实施和执行政策及相关解读。
房产税执行时间:2011年1月28日出台
房产税:上海和重庆为试点城市,早已有之。
网传的房产税指的是房地产税,性质不同,目前的房地产税提案是没有通过的,望知悉!
1:房产税税率每年更新一次
2:每年执行最新征收单价标准
3:以2022年为例:官宣的单价标准为81948万
4:成交单价≤81948万,征收税率为0.4%
5:成交单价>81948万,征收税率为0.6%
6:逾期未缴纳房产税,会产生滞纳金,滞纳金为每日未缴额的万分之五
7:房产税计算公式:=应税面积 × 新购单价 × 70% × 0.4% ÷ 1.05
8:房产税起征时间:产证登记日期的次月开始征收
9:房产税缴纳时间: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
10:客户方在 2011年1月28日前与父母共有住房,且父母为外地户籍的,若父母符合购房减免房产税条件的,只要符合购房资质,即免征房产税;若父母不符合购房减免房产税条件的,则客户方本次购房在房产税的认定上属于二套,需要计算与父母共有房屋所占份额的面积
11:夫妻双方为沪籍,夫妻双方各自在2011年1月28日前同父母(上海户籍)共有住房,若家庭名下在沪无其它住房的,在具备购房资质的前提下再次购入住房在房产税属于首套范畴,可免征房产税;若家庭名下有其他住房的,则房产税认定上属于家庭二套,与父母共有房屋所占份额的面积也需计入家庭住房房产税征收范围。
12:外地户籍方与父母或上海户籍方与外地户籍父母在 2011 年 1 月 28 日前在沪共有住房的,且家庭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,若父母符合购房减免房产税条件的,在符合购房资质的前提下再次购入住房房产税属于首套范畴,可免征房产税;若父母不符合购房减免房产税条件的,则房产税认定上属于家庭二套,与父母共有房屋所占份额的面积也需计入家庭住房房产税征收范围
特殊客户群体房产税的免征条件
1:在沪军官家庭购房免征房产税
2:在沪就读博士家庭购房免征房产税
公司名义购入的房屋,持有期间仍需按季度缴纳房产税
房产税计算方式可自主选择以下:
计算方式一【自用】:购入的核定价×80%×1.2%
计算方式二【出租】:月租金×12%×月数
房产税征收范围:以家庭人口为基数
1:原有面积+新购面积小于人均60平优惠面积 = 免征
2:原有面积+新购面积大于人均60平优惠面积=只征收应税面积
(例如:夫妻无孩子优惠面积120平,现名下原有面积80平,加新购面积 100平,则100+80-120=60平,60平即为应税面积)
3:原有面积大于人均60平优惠面积=只征收新购住房面积
4:沪籍首套免征
5:外地户籍居住证满三年或积分达到120分=免征
6:外地居住证未满三年需缴纳,满三年后申请免征并退还之前所缴税费
7:外籍在沪(居留许可证)连续满三年且在有效期内,可在报税当日直接申 请免征 (台湾为居留签注,港澳居民暂住证)
8:外籍未满三年需缴纳,满三年后申请免征并退税
10:2011年1月28日前拥有的房产不计入房产税征收范围
沪籍申请同住人减免房产税的条件:同住人同等优惠面积也是60平
1:同住人为申请人的父母或成年子女
2:同住人为上海户口
3:同住人在上海无居住类产权房
4:同住人和申请人的户口须在同一户口簿或房屋内
5:同住人只能申请一次减免房产税
6:同住人需购房,须先办理同住人撤销手续方可审税
《历年房产税征收单价一览表》